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凡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以下簡稱‘三重一大’)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作出決定”的要求,進一步規範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創新創業學院)[以下簡稱“中心(學院)”]領導班子的決策行為,嚴格決策程序,防範決策風險,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公開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推動中心(學院)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共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委員會關于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鄂經院黨發[2020]10号),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堅持科學民主、依紀依法、集體決策原則。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凡“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中心(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内法規和有關政策,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完善群衆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讨論決定的決策機制,确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确。
第三條 本細則所指的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指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黨政聯席會議決策。
第二章 決策範圍
第四條 重大決策事項是指事關中心(學院)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和廣大師生員工切身利益,依據有關規定應當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具體包括:
(一)黨的建設的重要事項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等黨的建設的重要事項、重要措施;
3.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态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事項;
4.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事項;
5.對中心(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學生社團等群團組織,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等學術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統一戰線等工作領導的重要事項。
(二)中心(學院)改革發展穩定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1.中心(學院)辦學定位、辦學思想的制定和調整,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的制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及年度工作計劃;
2.中心(學院)章程的制定、修訂,重要規章制度的廢、改、立;
3.中心(學院)學科建設、教師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含教學改革)、科學研究、基地建設、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
4.中心(學院)内設機構的設立、調整與撤銷,人員配備、調整、招聘、錄用、流動、辭退等人事管理,選派出國、幹部任用等;
5.學生教育管理、招生、就業、安全穩定重大事項及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
6.教職工職稱評審、職級晉升、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及獎懲和其它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7.中心(學院)年度财務預算方案,重大辦學資源配置的決定和調整,重大辦學資源的開發與使用,重要資産處置、無形資産授權使用等;
8.中心(學院)獎勵項目設立與廢止,教職工考評、獎懲,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申報、評選、推薦、獎勵等;
9.中心(學院)安全穩定重要事項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
(三)其它應當經集體讨論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
第五條 重要人事任免事項是指中心(學院)内設機構負責人的任免、向學校推薦的幹部人選以及需要報送學校審批的重要人事安排事項。主要包括:
(一)中心(學院)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享受相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任免(聘用),内設機構幹部的推薦、任免(聘用),教職工的組織處理和黨紀政紀處分;
(二)優秀年輕幹部、後備幹部的推薦、管理和培養;
(三)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候選人的推薦提名;
(四)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學位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中心(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确定及調整;
(五)學校全資、控股企事業單位的校方董事、監事及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監事長、總經理)的推薦(任免)、組織處理和黨紀政紀處分;
(六)中層以上幹部在企業、社會團體兼職及其他到校外任副處以上職務幹部的推薦;
(七)其它應當經集體讨論決定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項。
第六條 重大項目安排事項是指對中心(學院)規模條件、辦學質量等産生重要影響的項目設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國家、省級各類人才、教學、科研、平台等項目申報;
(二)碩士授權擴點申報、新專業申報、重大學科建設項目規劃的審定和重點實驗室申報等;
(三)中心(學院)合作辦學、合作項目的協議審議、中外合作交流項目的确定;
(四)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立項,不動産購置,大型修繕項目立項,大宗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購買服務項目等;
(五)其它重大項目安排。
第七條 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是指超過中心(學院)所規定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權調動、使用的資金限額的資金調動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預算内單筆支出5萬元(含5萬元)以上;
(二)重大捐贈項目、贊助;
(三)中心(學院)獎勵性績效津貼、内設機構負責人崗位津貼、教職工福利的發放;
(四)其它需要集體讨論決定的大額度資金使用和運作。
第三章 決策程序
第八條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三重一大”事項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策前,應進行深入細緻地調研、征求意見,開展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等,廣泛聽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
(一)與師生員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要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它形式廣泛聽取廣大師生員工意見和建議;
(二)推薦、選拔任免重要幹部,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在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前除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外,還應征求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黨總支紀檢委員的意見;
(三)學術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教風建設及教師職稱評審、教學獎項的評選、推薦,教材的審議等由中心(學院)學術委員會讨論議定并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四)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應事先進行有關專家評估論證,提交論證報告或立項報告。
(五)凡提交讨論的事項,須在充分調查研究、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或解決方案。内容涉及多個部門的,應事先做好溝通協調工作。除保密事項外,有關議題材料、會議文件應按要求提前分送與會人員。
第九條 “三重一大”事項要以會議的形式集體研究決策。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别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會議決定。會議議題提出、會議組織、議事程序和要求按照《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二級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鄂經院黨發〔2021〕25号)執行。
第十條 參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時,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不得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不得向外界透露讨論過程。如遇特殊情況需對決策内容作重大調整,應當重新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經再次決策後,按新的決策執行。
第四章 決策保障機制
第十一條 實行“三重一大”決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親屬利益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公正決策的情形,參與決策或列席人員應當回避。
第十二條 實行“三重一大”決策公開與查詢制度。除涉密事項外,“三重一大”決策事項作為中心(學院)黨務或院務公開的内容,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開。在未批準公開前,出席和列席會議的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會議内容。
第十三條 實行“三重一大”決策報告制度和執行決策的督查制度。集體決策決定的事項,必須明确落實責任人,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督辦登記、紀檢委員負責監督檢查。中心(學院)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情況,按年度向學校辦公室報告。中心(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條 執行“三重一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給國家、學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政治影響的,将按照有關規定依紀依法分别追究領導班子集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一)違反本規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二)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
(三)除緊急情況外,未經集體讨論而個人決策、事後又不通報;
(四)未提供全面真實情況而造成決策失誤;
(五)執行決策後發現可能造成失誤或損失,能夠挽回而不及時采取措施糾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它嚴重後果;
(六)其它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失誤。
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産生的失誤,由領導班子集體承擔責任,其中黨總支書記、中心主任負主要責任,分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參與決策的與會人員表決時曾明确異議并在會議記錄中有明确記載的,可免于追責。執行中的失誤,由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中心黨總支書記、主任按分工負領導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報送校黨委和校紀委備案。
第十六條 本細則由中心(學院)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