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确保實驗室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财産安全,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建設與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全校實驗室及相關場所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校長是學校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實行分管副校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作為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學校保衛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與配合下,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
第四條 堅持“強化意識、安全第一、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由中心領導主管,實驗室主任負責,責任到人的安全責任制。
各實驗室設立一名專職安全員崗位,協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檢查、治理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條 堅持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單位自查與全校性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各實驗室須定期檢查安全情況,及時排除隐患,并做好檢查、整改記錄。
第三章 安全與環境管理
第六條 實驗室建立并落實人員準入規定,加強對新進師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
第七條 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的特點,制定與安全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張貼在實驗室明顯位置,并嚴格貫徹執行。
第八條 實驗室要加強安全與環境保護方面知識的學習,做好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工作。
第九條 實驗要加強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做好定期維護、保養與及時檢修工作,對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要有記錄。
第十條 實驗室要加強對實驗室設施(如供水、供電等設施)的管理,如有安全隐患及時報修,同時應注重節能與環保。
第十一條 實驗室要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及化學制劑等危險品的管理。需購買、存儲的危險品須提前向教務處、資産與實驗室管理處和保衛處等職能部門申請并備案。
危險品須設專庫存儲,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定期對危險品進行核對盤查,杜絕亂堆亂放、随意傾倒或銷毀處理。對劇毒化學品和其他高危物品要嚴格執行“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雙鎖、雙人領取”制度,以及領用、交接、退還、銷毀登記确認制度。
第十二條 實驗室要嚴格遵守國家環保規定。在實驗室建設與管理過程中,應嚴格做好對廢氣、廢液、廢渣和噪音的防範與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 實驗室須指定專人負責收集、存放有毒有害廢液、化學及生物固體廢棄物的管理工作。盛裝化學廢液的容器應是專用收集容器,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學廢液,容器上應有清晰的标簽。學校定期收集和處理有毒有害廢液和固體廢棄物。
一般化學廢液,應區分含鹵有機物廢液、一般有機物廢液、無機物廢液等三類廢液進行收集和存放。
劇毒物質與放射性同位素廢棄物,必須單獨分類存放,并按劇毒試劑或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規定進行妥善保管。
第十四條 實驗室要保持室内整潔,儀器設備、材料、工具等物品的擺放要設專區,做到布局合理、擺放整齊。不得擺放與實驗無關的任何物品,對廢舊物品要及時清理,嚴禁在走廊、通道堆放物品,要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第十五條 實驗室必須按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擺放在指定位置。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第十六條 發生安全與環境保護事故時,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防止勢态擴大和蔓延。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報告。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七條 對未按規定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門和個人,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通報批評;對拒不改正的,給予行政處分;對導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違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對發現重大事故隐患,積極采取措施補救、排除險情,避免傷亡事故發生或使學校資産避免遭受重大損失;事故發生後妥善處理或搶救及時,使生命财産少受或免受損失的,學校将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