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實驗室人員在政治上要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學校、學院及示範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質。
第二條 實驗室人員在工作上要服從分配,勇挑重擔,認真負責,講究實效,團結協作,搞好實驗室建設,努力為教學科研服務。
第三條 實驗室人員應該愛崗敬業,刻苦鑽研,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文明管理、嚴謹治學的作風,具有高尚的科學道德。
第四條 實驗室人員應當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實驗室人員不得無故拒絕、抵觸學校、學院和示範中心安排的加班任務,不得無故缺席學校、學院和示範中心組織的各類活動。
第五條 實驗室人員應當實驗前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中及時處理所現問題,實驗後做好整理與清潔工作。
第六條 實驗室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儀器設備維護與保養工作,定期對設備進行調試與檢測,做好實驗記錄,保證設備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實驗室人員在實驗室建設及日常的儀器、設備、材料的購買和維修工作中應當勤儉節約,确保最大程度上發揮實驗室的每一筆建設經費的效用。
第八條 實驗室人員應當保持實驗室的清潔,不在室内吸煙、吃東西,不得随地吐痰與亂抛紙屑。
第九條 實驗室人員必須每次實驗完畢或下班前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電源與門窗。
第十條 實驗室人員在實驗室内不得使用遊戲軟件,不得查閱低級内容的文檔、圖片及影音資料。
第十一條 實驗室人員應當做好實驗室安全保衛工作,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私自出借或拿走實驗室内任何設備材料,若人為損壞要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實驗室人員應當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從兄弟院校的相關部門、社會的相關行業吸取先進的實驗技術、實驗方法和科學的管理手段。
第十三條 實驗室人員違反本守則和有關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責任。